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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议)标信息
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媒病原学检测-现场样本采集”采购项目的二次询价公告
发布处室:宁波市疾控中心     发布日期:2023-07-13      作者: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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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工作任务,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实施“病媒病原学检测-现场样本采集”的服务采购。我中心已于2023年7月5日组织首次公开询价公告,到截止日期时除奉化市外均各有1家供应商报名,现再次组织采购并二次公告。市疾控中心将根据供应商报价、资质、信誉业绩、监测方案等要素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中标供应商。

一、 项目编号

1.海曙区、江北区:NBCDC-202313-1

2.慈溪市:NBCDC-202313-2

3.奉化市:NBCDC-202313-3

4.象山县:NBCDC-202313-4

二、采购内容和要求

1.项目名称:病媒病原学检测-现场样本采集

2.项目预算(超出无效):五个地区的检测费用分别为0.5万元,合计2.5万元;

3.采购需求:详见附件《招标需求》;

4.服务供应商:当地开展常规病媒监测的服务机构,或熟悉当地地形地貌和生境分布的机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必须具有相关领域经营许可、服务许可;

3.其它要求详见附件《招标需求》。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公告日期起至2023年7月17日上午11:30截止,节假日除外;

2.接待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资料送达:报名表(扫描件)可先发送至邮箱414239522@qq.com,以便早期沟通,同时将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并自封,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快递寄送或直接上门送达我中心;

4.送达地点:宁波市永丰路237号,市疾控中心后勤服务科1号楼307室;

5.联系方式:消毒与媒介生物防制所杨老师,电话:0574-87680159;后勤服务科王医师,电话:0574-87680041。

五、其它说明

1.评标时间:暂定2023年7月17日下午14:15。

2.评标地点:暂定宁波市疾控中心1号楼五楼会议室。

3.根据报名情况、项目性质和复杂性等因素,于评标会前临时通知有意向投标供应(服务)商是否到现场进行磋商和二次报价。

4.评标结果将于评标会后3天内,在宁波疾控官网“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示,同时以邮件方式告知有关投标供应(服务)商。

5.前期已报名并递交相关材料的供应商视为已报名,不必再次报名和提交材料。

6.如果本二次公告报名截止日后,最终只有1家供应商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本采购将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附件2:报名表-病媒病原学检测-现场样品采集.docx附件1:招标需求-病媒病原学检测-现场样品采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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