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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议)标信息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实验室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处室:宁波市疾控中心     发布日期:2023-05-31      作者: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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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实验室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BNB-20236040G

项目名称: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实验室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16285000

最高限价(元):1900000,2300000,4600000,3500000,1000000,1500000,3755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高纯锗伽马能谱仪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9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用于测量各种类型环境样品中的放射性γ能谱,以确定放射性种类、核素及放射性水平,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备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标项二

标项名称: 超高效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用于不同应用领域的各类样品的元素总量分析、同位素分析和形态/价态分析,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备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标项三

标项名称: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主要应用于环境、污水、食品、体液等复杂基质中超低含量的毒品、毒物、药物、多肽等大、小分子及其代谢物的定性定量检测,靶向代谢组学、脂质组学、暴露组学等研究,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备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标项四

标项名称: 病毒载量检测系统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3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用于HIV、HBV、HCV病毒载量的定量检测,有相应配套的检测试剂盒,并且支持实验室自主研发项目的检测,提升实验室应急检测能力,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备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标项五

标项名称: 荧光定量PCR仪采购

数量: 2

预算金额(元): 1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2台荧光定量PCR仪,用于核酸绝对定量、相对定量、基因表达水平分析、基因突变检测、GMO检测及产物特异性分析等多种研究领域,并有相应配套的检测试剂盒,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备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标项六

标项名称: 超低温冰箱(-80度)、低温冰箱(-40度)、试剂冷藏/冷冻箱等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559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用于储存实验试剂等,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备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标项七

标项名称: 低温冰箱(-40度)、冷藏+冷冻冰箱等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75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用于储存实验试剂等,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备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2、3、4、5、6、7,详见招标文件;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5、6、7: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30日至2023年06月0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0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

(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文件后缀为:jmbs):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文件后缀为:bfbs)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4)《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条中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波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

地    址:宁波市永丰路23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680041

质疑联系人: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6800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传    真:0574-87425373

项目联系人(询问):孔晖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425279

质疑联系人:王莹巧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2558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联 系 人: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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