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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宁波市基层医疗卫生健康单位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班圆满完成
发布处室:宁波市疾控中心     发布日期:2021-04-28      作者: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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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进一步规范我市基层医疗卫生健康单位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意识,消除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隐患,确保我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要求,宁波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质控中心、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于4月25-26日在浙海大酒店举办了2021年宁波市基层医疗卫生健康单位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班。全市各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成员单位以及其他县级以下医疗卫生健康单位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及技术人员近二百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本次培训旨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浙江省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技术规范》。邀请了省内及宁波地区来自疾控和医疗卫生系统本领域资深专家对学员进行授课和现场指导,授课内容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及相关生物安全法律法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危害与实验室感染、实验室设施与设备要求、个人防护、意外事故应急处理、生物安全操作技术规范、生物安全组织管理体系等诸多生物安全方面的基本知识。

通过这次培训,学员们学习领会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政策,了解了从事病原微生物工作的危险性,理解并认识到自身所承担的任务和责任,熟悉了实验室相关制度、应对意外事故的方法和程序,掌握了实验室生物安全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授课结束后,培训学员参加了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的实验室生物安全闭卷考试,成绩合格者将获得《浙江省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合格证书》,这也是生物安全实验室人员上岗的必要条件。

实验室生物安全关乎着国家、社会和人的安危,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中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是全市安全工作的重点,本次培训提高了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素质和水平,使实验室检测人员能够持证上岗,对全市的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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